声明人:阎丽洁
迫害刚刚开始的时候,在派出所警察的逼迫下,父亲替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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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