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淑华
99年7.20以后,交过大法书和磁带,以及写的“保证”,全部作废。跟师父修炼到底,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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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