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建珍
在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负面影响,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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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