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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丽华 我在2000年夏天得法。2000年10月1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绑架,因没有说姓名、住址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释放的时候我被迫在写着“已悔过”的地方按了手印。回家后到单位上班,公司610的人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它们就威胁我,我又违心的写了“保证”,还给单位领导写了“检查”。后来被调到另外一个单位,我又被迫写了“保证”。单位所在的地方办洗脑班,我拒绝参加,一个月后回到单位,单位借口我旷工让我下了岗。一次我在坐车的半路上,有恶警上车让骂师父,我向邪恶妥协。我还做了很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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