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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花 我被邪恶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其间,被逼着说了不该说的,写了不该写的。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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