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庆杰
我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年零三个月,家属去接的时候那里的管教人员让家属签了字,强迫我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我和家属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