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兆民
99年大法遭迫害,我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严正声明: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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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