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凤亮
我是99年7.20前得法的。最近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被恶警非法抄家时抄走了大法书和炼功带,我还签了字。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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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