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春梅
曾经做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在一次签名活动中签过名,配合了邪恶,给大法抹了黑。现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