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玉玲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大法后,家人代我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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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