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弓久香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尊师护法,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