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志全、龚文福、江雪梅、龚艳梅
在高压下,向邪恶所写的“保证书”及在所谓的“笔录”上所签的字,彻底作废。从新回到修炼道路上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