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霞
在我得法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以及代亲人向邪恶作的“保证”,统统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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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