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录英、王兰英、余惠英
在高压下,被迫写过“不炼功”的文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