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华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签的名,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