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国修
曾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