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禹菊红、禹苏红、禹苏叶、薛霞(被迫害致死)
在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统统作废!从新修炼大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