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远秀
在被邪恶多次迫害中,被迫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3/1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