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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殿新 我于一九九六年得法。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单位有关领导叫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写出“今后不准炼法轮功、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当时为了应付就写了一份“保证书”。后来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和看《明慧周刊》同修写的切磋文章,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此,我今天特此声明:我过去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紧跟师父修炼到底,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要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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