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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庞祥芬 我有幸在97年得法。修大法后,我身心健康,家庭和睦。2002年,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邪恶非法抓住,我家人也被迫害,还威胁孩子下岗。我在高压下,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严正声明:我和家人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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