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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良璧(陈良坤) 我在99年7月20日江××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被迫放弃修炼。在当地公安和厂党委的压力下我写了“批判资料”,并在厂电视台发言,还签字“保证在家里管教我爱人的一切行动,在经济上严格控制,不准她外出”,还烧了一些法轮功学习资料。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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