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方山
本人于2004年11月份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后脱离恶警的非法抓捕。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