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爱云
由于学法不深,对大法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声明以前所做、所说的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一切按师父的要求做,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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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