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彩荷
2001年12月20日,儿子替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以及自己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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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