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利坚、廖凤英、李春云、温新容、谢月珍、谢献珍、温满玲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