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彦丽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特此声明作废。今后决心以法为师,坚修大法,金刚不动,直到修炼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