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先
2001年,作的“保证”,及亲属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特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弥补自己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