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爱林
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