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英
2000年时,别人代写的“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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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4/117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