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庆莉
我以前在公安局所说的“不炼法轮功的话”是错误的,现声明全部作废。我将坚定的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精進不停的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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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5/117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