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万芳
在邪恶的强迫下,所说的一切和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我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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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5/117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