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景荣、陈殿荣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6/117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