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宝、窦景云
在高压下,写的“保证书”和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6/117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