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立、李桂云
99年7.20,在邪党的强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志不移。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6/117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