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月英
在邪恶迫害下,口头所做的“不修炼”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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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6/117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