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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春艳 我1996年得法,得法后身心健康,全家受益。1999年7.20之后,在江××集团的迫害下,父亲被非法抓走,母亲旧病复发,我被迫放弃了修炼。现在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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