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俊英
以前,我没有意识到家里亲人替我签字“保证不修炼”,是向邪恶妥协,也是不对的。所以我严正声明丈夫与女儿替我签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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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