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希飚
我九五年修炼后,身体健康、全家和睦、受益非浅。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了”。声明:我在高压下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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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