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珍
98年得法,在这六年多的邪恶迫害,在恶党文化的各种宣传洗脑中,说过一些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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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