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根、陈自然、晏伏秋、方新民
在大法迫害最严重时,做了违背大法的事,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