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锦丽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绝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