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凤仙
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李老师安排的正法修炼的路,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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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