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珍
迫害以来,我向邪恶妥协,放弃了修炼。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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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