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英
以前写的“悔过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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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