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兰
在邪恶的逼迫下,强行让我按的手印和家人替我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