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霞、孟秀兰、张英杰
在监狱,劳教所等一切邪恶场所、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尊。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7/117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