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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常玉华

    2005年11月2日,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610、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恶人再一次大面积的疯狂迫害我地区的大法弟子。下午两点多钟我被非法劫持到派出所,强行让按手印和签字,我不配合,最后我丈夫配合邪恶,恶警拽着我的右手强行按了手印。现严正声明:我被迫按的手印和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8/117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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