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月 我是2005年10月17日下午6点在单位门口被街道办事处的恶人绑架到洗脑班的。我被迫做了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声明:我在洗脑班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把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