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凤
99年7.20江××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的家人也受到欺骗和毒害,并代我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声明:我以前写的一切有损于大法的“保证”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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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8/117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