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新忠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身心受益。然而,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做了绝不该做的事,给大法抹了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压力下,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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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8/117420.html